2016歐洲蜜月行-1歐盟權益須知EU261
2016年4月底我期待已久的歐洲蜜月終於成行, 行前準備工作除了訂機票飯店之外旅遊不便險我必保, 當時身在美國的我們並不熟悉美國的旅遊保險. 於是上旅遊社團諮詢, 得知一個很棒的資訊。原來歐盟有保護旅客的條款, 不需要額外保旅遊不便險, 就可以享有班機或行李延誤的保障。此法律條文稱為EU261條款, 待我慢慢介紹吧!
歐盟條款EU261詳細內文非常複雜, 跟我們權益有相關的部分主要在現金賠償, 簡單的說, 如果旅客在歐盟地區的班機延遲超過3個小時以上(短距離如歐盟境內飛行的航班delay 2個小時以上)或是取消, 可以向航空公司申請高達600歐元的理賠金額。依照飛機飛行距離又可以分:
Type 1) 飛行距離 1500公里(km)以下 – 最高賠償 €250 Type 2) 飛行距離 1501 – 3500 公里(km) 之間 – 最高賠償 €400 Type 3) 飛行距離 3501 公里(km)以上 – 最高賠償 €600
被規範的航程與航班包含:
1.從歐盟國家管轄的機場出發的所有航班
2.從歐盟國家出發的所有航班
3.飛往歐盟國家的所有航班, 且總部設立於歐盟國家的航空公司(即歐盟籍航空公司)
舉例來說: 從洛杉磯飛往巴黎的Delta航班就不適用此條款, 因為Delta是美籍航空公司, 但從巴黎飛往洛杉磯的航班就符合條件。
當然也有排外條款, 如果航空公司取消航班並提前告知旅客且安排改搭其他航班, 或是遇到不可預測的特殊事件如罷工 、恐怖攻擊則不理賠。非自願性被拒絕登機(航空公司超賣時發生)也在保障的範圍之內。歐盟這貼心的條款讓我們很放心的前往歐洲旅遊, 若台灣出發的朋友, 能多保個旅遊保險更多層保障!
根據網友經驗, 哩程票同樣也能獲得理賠喔!
附圖為瑞士少女峰在車站的看板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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